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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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2026年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5-11浏览量: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26年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鲁教思函〔2026〕7号)的要求,组织参加2026年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守护成长 沐光而行

二、活动时间

2026年5月

三、参与对象

心理健康教育专兼职教师、辅导员、全校学生

四、活动项目

(一)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特色品牌项目

特色品牌项目着眼维护学生心理健康,培育积极心理品质,在心理健康教育、监测预警、咨询服务、危机干预、家校社协同等方面取得突破,富有成效。面向全体学生开设适应不同年级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必修选修课程群,宣传教育活动特色鲜明、效果显著,构建学生触手可及的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校内多部门多平台的联动综合感知系统,面向全体教职工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意识和能力培训,危机预防干预和家校社医协同工作机制健全有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赋能心理健康工作形成具体应用场景、工作模式。项目稳定开展3年及以上,体现地域或学校特色,有一定影响力和参与度。每个项目需提交《山东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特色品牌项目申报表》及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包括项目背景、开展情况、亮点特色、参与人数等,字数2000字以内,开展活动图片不少于3张,视频视情提供。

(二)学生心理剧展演活动

1.活动主题健康润心・剧伴成长

2.选题要求聚焦学生真实成长经历与思考,积极健康、富有创意、彰显家庭教育和心理元素,展现大学生奋发向上、不屈不挠、团结互助的良好精神风貌。围绕日常心理困惑、自尊自信、压力管理、人际交往、适应障碍、学业就业、亲密关系、职业规划等内容设计。

3.参加人员参加人员须为我校学生,主要演员不超过6人,演员总人数不超过10人。每个作品编剧、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

4.表演形式鼓励艺术形式的创新与融合,可采用情景剧、舞台剧等表演形式以及多媒体技术等表现手法。5.作品要求作品时长8-10分钟为宜。时长少于8分钟或者超过10分钟的,在所得总分里酌情减分。参赛作品视频须完整呈现内容,一镜到底拍摄,非必要无需后期剪辑拼接。作品为MP4格式,横屏拍摄,画质要求高清1080P或以上,音质要求清晰无杂音。视频需制作作品封面,封面上写明作品名称。不得出现参赛单位、指导老师等信息。所有参加作品须为原创作品,不得抄袭、剽窃、仿冒他人作品,一经发现,取消资格;所有作品须未曾以任何形式公开发表过,且不能为其他同类赛事或征集活动获奖作品。

五、推荐数量

各院择优报送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特色品牌项目1个、学生心理剧1个。我校择优推选1个特色品牌项目、2个心理剧报送至山东省教育厅。经审核的优秀心理剧作品将通过山东教育电视台融媒体矩阵进行专题展示,部分优秀作品将受邀进行现场展演,暂定10月上旬。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报送方式

(一)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特色品牌项目

请各院于6月1日前将汇总表(附件1)和申报表(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的PDF版、Word版),以及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邮件名称标注为“**学院学生心理健康工作特色品牌项目推荐材料”。

(二)学生心理剧展演活动

请各院于6月16日前将汇总表(附件3)、作品的剧本(附件4)、申报表(附件5)、视频版作品拷贝至西附楼X403。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