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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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6年春季心理普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6-03-17浏览量:

为全面了解学生心理健康状况,及时对心理危机人群进行干预,进一步做好心理疏导和心理服务,现将2026年春季心理普查工作通知如下:

一、普查对象

全校在校学生

二、普查时间

2026年3月17日-3月22日

三、普查方式

1.“心安城市”研究中心做好测量准备,各二级学院心理联络员老师协调组织学生在规定时间内认真完成心理普查。

2.学生用手机扫描二维码登录,账号为学号,按要求修改密码后重新登录答题,按时提交。

3.“心安城市”研究中心完成普查数据统计和分析,及时反馈普查结果。各院及时有效开展针对性心理疏导及举办对应的心理辅导活动。

四、普查要求

各院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确保每位学生参加心理普查,并认真完成普查。心理普查结束后,及时关注重点人群,完善好“一人一档”记录,做好跟踪辅导。


2026年3月18日